芜湖市利民路小学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04 15:35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弋江区教育局 字体:【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午餐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午餐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人员由行政人员、值班教师担任。

每天中午按时在学校陪餐。学校行政人员根据计划安排每日进行陪餐,各年级每个就餐班级都有值日教师陪餐,确保每天一位行政人员、每班一位值班教师陪餐。

2.陪餐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收集对午餐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行政和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午餐献计献策,改善学生午餐条件。

4.陪餐行政和值班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陪餐工作,陪餐人员必须与学生同餐,不允许订外卖或自带餐。

5.陪餐行政和教师当天要检查午餐是否符合温度、洁净等要求,饭菜留样是否到位等管理规定。

6.每次就餐前,值班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后才允许学生就餐,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陪餐行政,同时阻止他人食用。

7.陪餐人员检查、食用3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陪餐等相关记录情况,并签好姓名。

8.当日学生就餐安全由陪餐行政负责,陪餐行政是当日午餐安全责任的第一人。值班教师发现问题后立即向陪餐行政报告,陪餐行政立即进行处置。

9.陪餐期间,陪餐行政中午不得离校,中午每隔半小时要巡视一次,维持好班级秩序,处理就餐班级或值班教师的应急事宜。

10.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就餐地点陪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