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中教育集团弋江中学招生计划(2024~2025学年)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精神,切实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科学有序安排我校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范围
我校招生区域为:松韵园、春江明月、金悦府、中御公馆、融创融江府(融创·2020)、伟星金悦天境、伟星印江澜等小区。
三、招生计划
计划今年初一年级招生3个教学班。具体人数以区教育局划拨为准。
四、组织实施
(一)招生对象
居住在我校招生区域内的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1、市区户籍学生入学
(1)符合“两个一致”按照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入学。
“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拥有100%房屋产权)。
符合“两个一致”的学生在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2)相关特殊情况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可以入学。
②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3)其他的入学情况,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居住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区教育局分配入学,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核,学生持区教育局相关证明材料入学。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完成2024年的招生任务,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招生工作,并充分发挥招生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功能,使招生工作做到决策正确,有令必行,务实高效。
六、招生策略与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招生工作作为我校教育发展的大事来抓
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采取得力措施,提升我校发展的内涵,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增强对小学毕业生的吸引力,全力做好新生入学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小学毕业生应入尽入。强化招生意识,在关键环节积极为我校的招生工作作好铺垫。动员全校师生员工为招生工作献计献策、贡献力量,抓住一切有利于招生的契机开展工作。
(二)营造初中招生良好的外部环境
积极召开我校初中招生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2024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让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对招生政策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好招生宣传工作
1、锤炼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强宣传内容的影响力。继续宣传我校的办学优势,即雄厚的师资力量、团结进取的教师队伍、一流的管理水平、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浓郁的书香校园氛围,打造出学校的品牌,以学校的品牌吸引学生。
2、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形成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我校的各项工作成绩和招生政策,提升教育的整体形象,利用我校近年来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努力增加宣传的覆盖面,力争做到宣传内容家喻户晓,想方设法使我们的招生宣传信息覆盖到招生对象中的每一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