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概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八、关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关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有:
1.依法审判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
3.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概况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由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本级预算构成。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行政机关 |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弋江区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为依托,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在坚守政治方向上有新思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立好“党组标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全面强化审判职能,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成效。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纠纷,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三)全面完善为民举措,在增强群众获得感上有新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不断改进诉讼服务,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拓展司法公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加强工作联动,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法治信访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四)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在提升审判绩效上有新举措。推进刑事诉讼、家事审判、执行转破产等制度改革,健全司法责任体系。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完善法官绩效考评。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机制。依靠各方力量,加速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力量配备。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网上立案、远程开庭、语音识别录入、文书电子送达、卷宗同步生成等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在固本强基上有新保障。深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大员额法官培训力度,增强法官助理辅助办案能力,严格书记员管理,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大比武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推动司法能力大提升。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勤学善思、实干争先的工作氛围。
第二部分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6.45 万元,收入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56.4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201.1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31 万元。
五、关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6.45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69.1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201.10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53.96万元,增长 91.88%,主要是由于增加了智慧法院建设和干警绩效考核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100.85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294.61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数字化扫描及干警绩效工资等;“机关服务”预算87.64 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及食堂费用等,“案件审判”预算208万元,主要用于庭审直播服务费、人民陪审员费用及补充办案经费等,“案件执行”预算10 万元,主要用于执行案件司法救助,“两庭建设”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审判法庭改扩建项目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 39.0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了3.03 万元,增长8.41%,主要是随人员工资变动相应计提的医疗补助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5.52 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3.52 万元,主要反映本院的医疗补助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16.31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13 万元,增长11.64%,主要是由职工工资收入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提高。
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89.02 万元,“提租补贴”预算 27.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255.70万元,比2017年增加120.4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8.5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47.20万元,比2017年下降4.1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弋江区法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2356.45 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2018年收入情况。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预算2356.45万元,比2017年增加1069.12 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了智慧法院建设和干警绩效考核工资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6.45 万元,占100%。
(二)2018年支出情况。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支出预算2356.45 万元,比2017年增加1069.12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了智慧法院建设和干警绩效考核工资等。其中:基本支出1255.70 万元,占53.29%;项目支出1100.75万元,占46.7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55.70 万元,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所需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执法办案用车9辆,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办案需求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服务和购买货物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第四部分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