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6年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高新区的总体规划,参与编制高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及建设监督管理。
3、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的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区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4、负责参与安置房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施工图纸的设计、审图,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合同签订。
5、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管。
6、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方案的审定和工程量的计量,督促各建设主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相关资料的备案和移交工作。
8、依法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9、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督促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
10、负责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高新区)国有资产招标限额以上的资产维修、维护。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规划用地科、监管服务科、工程建设科、工程配套科、财务审核科。目前在岗共4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聘用人员26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狠抓安置房保障房建设,抢抓工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设金石新城一期三标段、弋江嘉园三期、火龙岗安置区北地块、高新区南区廉租房、服务外包园,确保完成全年市政府下达的安置房交付任务。
2、抓好政府性投资的马饮学校、乌霞山路小学、石硊学校、法院审判庭项目建设,并按工程建设工期有序推进。
3、做好限额以上的零星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4、做好高新区园区内工业用地规划条件书、工程选址、用地、设计方案评审及审批、项目建成后规划验收、工程报建、建设行政规费的缴纳等规划建设服务工作。
5、协助做好新项目的土地报批工作,主动对接,及时完成企业线上服务工作。
6、协调市建设主管部门,协助园区企业做好企业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安全报建、质量监督、消防报建、防雷报建、竣工备案及验收,办理房屋产权等手续。
7、继续对园区企业闲置、低效土地进行清理,督促企业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473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473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33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以及保障日常工作运转等;项目支出135万元,用于委托专家业务费、日常工作接待、招商工作等支出。
五、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为0。
2、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以及各项检查、会议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3、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