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部门 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芜湖市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概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八、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高新区的总体规划,参与编制高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园区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及建设监督管理。
3、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的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区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4、负责参与安置房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施工图纸的设计、审图,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合同签订。
5、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管。
6、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方案的审定和工程量的计量,督促各建设主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相关资料的备案和移交工作。
8、依法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9、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督促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
10、负责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高新区)国有资产招标限额以上的资产维修、维护。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目前在岗共3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聘用人员22人。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
行政
三、2018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依法开展园区土地规划工作
1、配合国土部门对园区工业项目进行土地报批。
2、完成签约项目土方回填、水电安装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土地挂牌出让。
3、做好多规合一工作。
4、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入园企业的规划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协助企业协调解决开工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按时开工建设。督促企业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证。督促建设单位稳步推进工程建设,确保项目规划得以正常实施。
(二)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1、全力配合签约项目落地服务工作,促进企业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做好新开工项目前期“七通一平”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做好跟踪服务。
2、继续做好企业线上、线下服务工作,积极对接、现场查看,及时组织实施。
(三)扎实推进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
1、狠抓安置房保障房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推进金石新城一期三标段、弋江嘉园三期、火龙岗安置区北地块、服务外包园等项目建设。
2、做好石硊学校、白马浅湾九年制学校小学部、法院审判楼改扩建等项目的建设工作,按工程建设工期有序推进。
3、重新启动善瑞中学的招标、建设工作。
4、全面完成弋江、火龙三个派出所的装修改造工程。
5、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程建设。
第二部分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度可支配收入289.69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289.69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项目类别分为基本支出248.19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以及保障日常工作运转等;项目支出41.5万元,用于委托专家业务费、企业服务费、园区土地管理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等支出。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269.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6万元。
五、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9.6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69.6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1.59万元,减少23.22%,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10.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4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事业运行”预算1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绩效工资。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1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67万元,减少67.99%,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0.99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医疗补助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6.8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47万元,减少44.39%,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4.88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98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19万元,比2017年减少8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2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收支总预算289.6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2018年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预算289.69万元,比2017年减少101.7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69万元,占100%。
(二)2018年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289.69万元,比2017年减少101.7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69万元,占100%。其中:基本支出248.19万元,占85.67%;项目支出41.5万元,占14.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48.1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含下属单位)车辆0辆。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区重点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