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弋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16:56 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芜湖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芜政办秘〔202317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弋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3年度弋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9日     

   

2023年度弋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弋江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弋江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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