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俊强调:
要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认识“综合查一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坚持“无计划不检查、不报备不检查、不告知不检查”的原则,切实减轻负担,帮助化解问题。
要健全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总结“综合查一次”改革典型经验做法,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监管事项高效统筹联动,不断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要强化沟通对接。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妥善制定最适合企业需要的综合执法检查方案,让企业感受到政府助企发展的诚意,形成政企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
区委办、区委督查办、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监局和属地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