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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森林草原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2-09-30 09:00 来源:区应急局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禁火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此时间段确定为我区本次森林草原防火期。

二、禁火区域:防火期内,全区林区及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区域。

三、禁火期间,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以下野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炼山、烧荒、烧杂、烧灰积肥或烧田埂草、稻草等; 

(六)儿童和智障人员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禁火区。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一切用火行为。

四、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机构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五、在此期间拒不执行本禁火令,出现违规用火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

区森防指办值班电话:0553-4822360

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弋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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