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信息 > 公示公告

弋江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财务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7 09:21 来源:弋江区住交局 作者: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CJCQWH20250073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财务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55、157、159号2001A室(仅限办公)

成交价:257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弋江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财务审计项目

服务范围:依据《全省城乡建设系统“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方案》《芜湖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整治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需要对弋江区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进行财务审计。

服务要求:完成对小区业主委员会进出账目的财务审计;完成对小区及其他物业服务单位侵占公共收益财务审计;完成对安置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财务审计等。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省市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强军、康海燕、刘军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86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审计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校(院)财务收支审计、干部继续教育学院部门专项审计、研究生部专项审计);2、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局属单位款项收支等审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长江南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48316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55303595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长江南路83号

电话:0553-48288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