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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街道2025年石硊圩圩埂清障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10:57 来源:弋江区白马街道 作者: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AHJF-2025FW-0513

二、项目名称:白马街道2025年石硊圩圩埂清障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志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南瑞街道万豪白领富贵西园10号

成交金额:2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白马街道2025年石硊圩圩埂清障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每天对堤防养护堤段进行巡视,发现杂草及时清理,始终保持堤防的整洁。采用机械化除草,禁止使用化学除草。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相关规范完成。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国好、姚亚萍、施吕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久砼建筑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联系电话15015733708。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办事处

地    址:芜湖市高新区南区杨河路28号

联系方式:0553-483083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15015733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

电    话:1501573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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