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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弋征预公告〔2025〕16号)

发布时间:2025-06-12 14:47 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拟对高安街道大塘组、宕头组、蒋村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面积2.1443公顷,地块位于高安街道白象村(土地四至:北临近蒋村,南至白象陵园进出道路,西至林地,东临海螺传送带),涉及大塘、宕头、蒋村等村民小组,详见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拟用于高安街道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依据《关于同意高安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三经发〔2024〕279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弋江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高安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高安街道大塘村民小组、宕头村民小组、蒋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发布,并在弋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jq.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立平         联系方式:1538586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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