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弋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汪震解读《弋江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15 16:09信息来源: 弋江区白马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弋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汪震就《弋江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接受媒体专访,回答记者问题。

一、该《办法》起草背景的什么?

答: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未统筹管理,各单位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单位信息化项目未结合实际,系统数据存储结构不同,影响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各单位缺少信息化专业人员,导致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机制不完善,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2022年10月8日,安徽省数字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弋江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二、该《办法》的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2月16日通过易政网下发《弋江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全区各单位意见建议,截止2月20日,均无意见。同时也征求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的意见建议,反馈无意见。

三、该《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该办法共有九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年度计划、项目立项和审批、项目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管理、运行维护管理、资产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一)明确部门职责。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区发改委、区委网宣办、财政局(招标办)、档案馆、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数据资源局。

(二)建立工作机制。评审机制。落实全项目论证评审机制,未经信息化专家论证评审、验收的项目,不予立项审批、验收通过,不予安排、支付相关资金。申报机制。区数据资源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每年征集各单位下一年度建设需求。街道不得独立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场景创新应用等建设需求应纳入区统筹。审批机制。区财政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的所有政务信息化项目(不包括运维类项目),由区数据资源局初审后报省数据资源局审核同意后,再按区级程序审批;区财政投资 500 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省实施细则落实。监理机制。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金额100 万元(含)以上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验收机制。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金额 100 万元(含)以上项目,由区数据资源局组织验收,100 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投资金额100万元(含)以上项目,试运行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下项目,试运行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个月。运维机制。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资产管理机制。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项目建设单位,数据资产所有权归属区政府,由区数据资源局统筹管理。监督机制。区委网宣办、区财政局、区档案馆、区保密办、区数据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安全保密、建设资金使用、档案管理、密码应用、是否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政务数据共享要求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