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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芜湖市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弋江区司法局编制了《芜湖市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弋江区司法局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弋江区司法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要包括: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弋江区司法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弋江区司法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弋江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设置、下属单位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弋江区司法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弋江区司法局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总结、财政预决算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处罚、其他权力等行政执法信息;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招标采购预算、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采购合同等招标采购信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监督保障、数据统计等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查阅,也可以到弋江区司法局(具体地址:弋江区利民东路2号)或是到弋江区档案馆等全弋江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弋江区司法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

本单位受理点:弋江区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3-4823918

弋江区司法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弋江区司法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弋江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弋江区司法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弋江区司法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弋江区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弋江区慕嘉新创产业园1号楼4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3-4823918

传真号码:0553-4835148

邮政编码:241000

互联网在线申请: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弋江区司法局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申请条件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证件名称和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描述。

(3)获取政府信息的用途。

(4)提供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5)受理机关名称。

(6)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附送证件复印件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用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

2、不予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3)涉及自然人身份、通信、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的信息。

(4)经依法审查,公开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信息。

(5)行政机关讨论、研究、审查有关事项的过程性信息和内部管理信息。

(6)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弋江区司法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弋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提交在线申请。

弋江区司法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单位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按照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经审查可以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公开;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公开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向申请人提供复制件等形式公开。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不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本单位未制作或者未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6)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重新制作,或者向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搜集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尚不存在。

(7)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属本单位负责公开的信息;对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8)行政机关已作答复,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再次申请的,告知申请人属重复申请,不重复答复。

(9)与申请人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

(10)已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档案馆的,告知申请人依法向档案馆申请查阅。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 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芜湖市弋江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弋江区慕嘉新创产业园1号楼4层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3-4823918。

传真号码:0553-4835148。

弋江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址:https://www.yjq.gov.cn/public/column/6605881?type=4&action=list

互联网联系方式:yjqsfj2209@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3—4823918,地址:弋江区利民东路2号,邮编:241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地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