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政务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区弋江区花津南路12号;联系电话:0553-4823918)。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完善制度规范、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发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面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明确回应主体,强化舆情回应工作。
(二)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范司法行政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加强司法行政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用网络语言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及法律常识,把司法行政系统自有媒体的宣传内容转化为社会传播内容,构建立体式宣传格局,提升服务水平。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编制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审查责任,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数4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区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区司法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2019年,我们将立足于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岗位责任,弥补短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弋江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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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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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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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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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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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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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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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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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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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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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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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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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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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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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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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
|
条
|
60
|
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数
|
条
|
43
|
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条
|
24
|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
条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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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 “三公”经费信息
|
条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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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
|
条
|
13
|
主动公开应急管理信息
|
条
|
0
|
主动公开审计公开信息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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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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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2.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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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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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依申请公开目录数
|
条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80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宣传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四)开展宣传活动
|
次
|
0
|
(五)发放宣传材料
|
份
|
0
|
(六)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
次
|
0
|
(七)编发简报
|
期
|
0
|
十、制度完善
|
——
|
|
(一)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
件
|
0
|
(二)新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
件
|
1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
——
|
|
(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二)本年度新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首页访问量
|
次
|
1000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量
|
人次
|
0
|
其中: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电话咨询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俞悦 审核人:胡才欣 填报人: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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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8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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